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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2022-06-01

5月31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召开,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山、副书记王振峰列席会议。

副院长王绍源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他表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要从两个方面重点把握,一是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领会共青团紧跟党走过的光荣历程,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提出的“四个始终成为”的殷切期望,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员提出的“五个模范”的成长指引,领会对团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二是要借助思政课引导青年把青春华章写在祖国大地,充分调动青年的奋斗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青年担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副院长郭永园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详细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并从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组织设置和职责,高校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强化对高校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等七个方面对修订内容进行详细讲解。他表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与会人员围绕学习主题充分交流讨论。

团委书记陶陶表示,作为团学工作者,要坚持为党育人,引领广大青年思想进步,要心系广大青年,当好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要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青年,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到时代新人培根铸魂全过程。

思想道德修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谢永栋表示,作为党支部书记,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党性修养,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努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军山、副书记王振峰高度肯定了此次学习会的成效,并表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校党委指示和要求,精心安排学习内容,突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能够在学懂弄通理论精髓的基础上,结合学院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度学习,学习氛围浓郁,学习成效显著。(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瑞供稿)